(一)办公室(挂政务信息化办公室牌子)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关财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软科学研究中的科技管理工作研究;组织拟定全市科技发展和基础研究有关政策;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组织开展基础研究,组织实施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开展软科学研究;拟订全市科普工作计划和政策,协调全市科普工作;指导全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负责市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核;编纂信阳科技史志。
(二)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发展计划科
研究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科技发展年度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指导规划和计划的实施;指导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指导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和建设;组织实施支持基础研究和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资助计划;、指导县区科技发展;承担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
(四)科研条件与财务科
提出全市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研究多元化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拟订科技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工作;指导科研单位体制改革和组织实施市属科研单位的体制改革;编制和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计划,监管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重大经济活动。
(五)高新技术发展科
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负责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市工业进步,推动全市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负责信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负责编制信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及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推荐及管理工作。
(六)农村科技科
拟订全市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负责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示范、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扶贫等涉及农村的科技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实验动物出口和实验动物工作单位从国外进口实验动物原种登记单位的行政审批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全市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七)科技成果与对外合作科(信阳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市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拟定科技成果管理、评审和奖励的政策和制度;统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全市科技奖励工作;负责全市科技档案的管理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拟订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发计划;承担在我市院士的联络与服务、院士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等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国际合作的政策措施及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对外及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全市科技合作计划及项目并组织实施;受政府委托,负责科技人员及科技团组出国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外科技宣传。
负责技术出口项目的技术审查和保密审查;负责管理技术贸易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指导和协调建设贸易活动;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统计和技术合同仲裁等工作。
(八)社会发展科
拟订全市人口与健康、公共安全、节能环保等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负责管理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